| 阜宁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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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7 |
| 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年初下达的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特别是在7月1日听取了祁书记在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以后,我中心迅速作了传达,并根据县委"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组织认真学习,提高了职工的认识,并制定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仍处于探索和不断完善阶段,如何在这个阶段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搞好、搞出特色,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良性循环,这就需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打好基础、"蓄势待发",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迎接全国统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做好。 通过学习,我们认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今后的工作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省、市、县制定的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扎实实打好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完成、超额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截止2004年6月末,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为388个,在职职工参保人数为16573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5452名离退休职工,其中离休447人。上半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00万元,较去年同期3597万元上升603万元,其中清收陈欠78.5万元,人员参保率、基金综合收缴率、当期基金收缴率、陈欠清欠率分别达到98%、110.5%、98.8%、40.3%。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92万元,较去年同期3600万元上升492万元,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基金滚存积累901万元,较年初793万元上升108万元。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还没有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县政府出台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还是1995年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历史时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也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中心研究认为,还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两个"率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1、出台《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是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手段。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早就施行了,而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在江苏省尚为数不多。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第1号令和苏劳社机管[2002]1号文件,我中心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不等不靠,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出发,出台了《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截止2004年6月末,累计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165份。养老保险业务规范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完善《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准确核定缴费基数,维护广大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人合法权益,我中心在去年实行养老保险稽核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出台并下发了《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办法》。较去年的稽核办法来讲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从稽核通知书、稽核认定书一直到补缴通知书,实现手续完备、管理科学。截止今年6月末,共对15家单位1423名离退休人员的享受待遇资格进行了检查,已证实死亡68人,核销64人,其余4名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正在进一步核实。另对32名未见到人的离退休人员作暂停发放养老金处理。查出有2个单位存在冒领养老金行为,追回被冒领养老金6.5万元。 3、调整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比例。虽然2003年初提高了征收比例,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果还按2003年的征收比例,即使100%征收,2004年也不能维持当期收支平衡,再加上离退休教师养老金实行由我中心直接发放等诸多原因,基金积累的负增长有日益加大的趋势。为了防止积重难返,我们从养老保险事业的大局出发,争取县财政和劳动保障局领导的支持,顺利出台了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征收比例的文件,从2004年1月1日起,缴费比例从27%提高到28%,单位缴费比例提高了一个百分点,即单位征收比例由原来的23.5%提高到24.5%,个人缴费比例仍为3.5%,这样一年能增加收入近300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局面得到了初步控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动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 近年来,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全面深化。由于此项工作牵涉部门多、政策性强、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出现的问题也比较敏感,我中心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克服转制单位集中、涉及人数众多、时间要求紧的困难,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剥离养老保险费的核算和收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确保转制前后社保关系的平稳衔接。 1、主动参与政策制定,努力实现改制制度科学化。以前我县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有关事业单位改制改革的文件,改制改革工作处于茫然状态。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阜宁县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改发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局共同研究,根据市改发办有关文件及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全县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阜办发[2004]51号)文件。规范了全县事业单位改制改革工作,促进了事改企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改制测算,努力实现改制工作规范化。在事业单位实施改制改革的过程中,改制方案中的养老保险问题是关键问题,也是重要问题。改制方案中有关养老保险的数据,涉及改制的大帐,同时也涉及到改制工作能否成功,必须计算准确,同时也必须符合改制政策。由于种种原因,其改制剥离的费用需要经过多次测算,为了确保计算准确,保证事业单位改制改革工作得到顺利完成,我中心不厌其烦,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测算,其中县招待所改制测算达20次之多。 3、明确专人服务于改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由于改制单位经济状况不一样,改制剥离的政策也各有不同,如种子公司、招待所、人民剧场、影剧公司、城北卫生院等改制单位,由于各单位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单位需要多次进行测算,有的需要多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必须针对不同的单位,周密细致的工作,同时也需要较高的工作热情才能把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做好。我中心明确一位精通业务的同志,专门参与事业单位改制工作,一方面是使这项工作得到有效重视,另一方面参与事业单位改革,使我县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业务结算和待遇审核工作,努力提高收缴率和清欠率 1、严把基数申报关。连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待遇,在县乡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给养老保险费申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中心在坚持按季申报结算的前提下,要求每一个结算单位,在结算当季度养老保险费时,一律携带工资发放花名册、人员调动介绍信、调资批复,同计算机核对一致后才能结算当季度的养老保险费。 2、严把审核支付关。在审核到达退休年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人员养老待遇时、提高护理费标准时,我中心仔细核对其相关的原始材料,对工龄、年龄、身份、工人技术等级、任职时间等项目逐一认真审核,有效地遏制了养老金列支中的不规范现象。同时加强享受待遇人员资格检查,严堵冒领养老金的漏洞。 3、多管齐下,清收陈欠养老保险费。对乡镇文教等欠费大户,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采用上门催缴、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停办相关的养老保险手续等措施,清收陈欠养老保险费,今年累计清收陈欠养老保险费78.5万元,陈欠清欠率达40.3%,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清收陈欠任务;严格执行滞纳金征收制度,以罚促收。今年仅滞纳金就征收7万元。 4、抓住关节,防止少征漏征保险基金。实际工作中,部分投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现象常有发生。究其原因,有些单位是为了达到少缴养老保险费的目的,有些单位则由于经办会计不负责任,造成缴费基数的少报漏报现象。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抓住参保、调动和退休三个环节从严把关,发现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的,足额补缴后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退休审批等有关手续。 5、落实征缴责任制。我们加强了目标管理,年初就把人员参保率、单位结算率、基金到位率等项指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把任务完成情况与津贴分配挂起钩来,实行每季度考核兑现,做到了全中心一盘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人人都以主人翁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做好保险费征缴工作。 6、夯实管理基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劳社机险[2004]1号),市、县也下发了各项考核指标,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为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很健全等原因,我中心年初就结合局今年开展"基础管理年"活动的需要,将基础管理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工作来抓。 一是健全基础台帐。针对以前基础台帐不够完善的部分,今年我们完善了"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养老保险费拨付台帐"、"养老保险费欠费台帐"、"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变动台帐"、"养老保险稽核台帐"、"养老保险费陈欠清收台帐"等一系列台帐。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础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业务流程。根据省厅《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规程(暂行)》、及《盐城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的要求,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中心完善了《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业务操作程序》。 下半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04年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以及省、市、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质量;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力度,确保基金征收率、清欠率超省标,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稽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平稳运行,全面完成、超额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登记申报为龙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 1、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第1号令和苏劳社机管[2002]1号文件,目前已建立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登记制度,关键是组织实施。下半年我中心将组织一定的力量,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申报管理制度,根据《盐城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软件需求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险申报工作。实行差额结算的单位必须每季度申报一次,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单位,必须每月申报一次。 二、以征收工作为重点,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超95%,清欠率超25%。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知识。 2、完善操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 3、组织力量在进行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检查的同时,对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进行催收。 4、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要运用行政手段促征收。对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关口,在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要运用经济手段促征收。通过加大滞纳金征收力度,强化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三、以发放工作为抓手,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 1、积极筹措基金,确保差额结算单位在养老保险费结算后,按时拨付应拨养老金;离退休教师养老金必须在每月10日组织基金到位,20日保证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2、运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效率,缩短养老金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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