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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劳动保障中心办事指南         ★★★
阜宁县劳动保障中心办事指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9
    

(地址:阜城镇胜利南路胜利菜场二楼)

 一、劳动就业

由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承办,咨询电话:7212457。

    1、失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①失业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两张1寸免冠照片;②失业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两张1寸免冠照片。

2、用工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①用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劳动用工年检证、招聘简章及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县外用人单位还须持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招用人员证明)办理;②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副本)、招聘简章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办理;③居民家庭凭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3、求职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年满16周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求职者凭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卡)、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办理。

    4、领取流动就业登记卡。需要携带的材料:外出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生证明。

    5、劳动代理。需要携带的材料:①需要劳动代理的单位首先提交委托劳动代理申请,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材料;②个人首先要提交委托劳动代理申请,并出示身份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6、县内工作单位变换。需要携带的材料:县内职工流动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个人档案、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7、申办职业介绍机构。需要携带的材料:开办资金证明、办公场地证明、机构章程、工作规划、拟申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职业介绍资格证书》、学历证明以及申办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由县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承办,咨询电话:7218063。

1、办理参保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⑴《身份证》;⑵《分配(调动)介绍信》或《干部(工人)聘用合同书》;⑶《工资花名册》或《工资转移介绍信》。

2、申报缴费基数。需要携带的材料:⑴《单位职工工资花名册》;⑵《离、退休人员审批表》。     

3、申请到外地就诊。需要携带的材料:⑴县级医院签署的《转诊意见书》;⑵单位证明信;⑶医院病历;⑷医疗保险证历。

4、挂失、补办医保卡。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5、报销外诊医疗费用。需要携带的材料:⑴《转诊意见书》(批准件);⑵外诊医院病历;⑶医疗发票;⑷用药清单;⑸医疗保险证历。

6、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需要携带的材料:⑴每月3日前与医保中心电脑科对帐;⑵每月5日前上报报表;⑶患者的住院病历;⑷患者单位证明信;⑸乡镇卫生院关于住院病人电话申报情况。

 

三、企业职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手续

由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承办,咨询电话:7260045。
    1、社会保险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章印及法人代表身份证;(4)变更或注销登记应提供有关证件。
    2、申报缴费基数。需要携带的材料:(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2)上月份参保人员工资花名册。
    3、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携带材料:(1)单位统一缴费:经核准的缴费申报表和人员增减变动表;(2)个人直接缴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关系代理协议书。
    4、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携带材料:(1)职工调动介绍信;(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退休人员审批表。
    6、办理丧葬抚恤金审批结算。需要携带的材料:死亡火化发票、离退休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人员原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同意个人结算证明、领取人身份证。
    7、办理遗属补助费审批结算。需要携带的材料:死亡人员离退休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享受对象的户口簿、户籍证明、一张1寸近期彩照(离退休人员配偶还需提供:所在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与死者离退休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的合法夫妻证明、所在社区出具的无经济收入证明;如属伤残的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8、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审批。需要携带的材料:企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报告、企业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认定书、伤残程度鉴定结论或工亡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缴纳工伤保险费证明。
    9、办理生育金发放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结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出生证。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由县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承办,咨询电话:7211827。

    1、办理参保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⑴编制部门审核过的《职工分配(调动)介绍信》或《干部(工人)聘用合同书》,⑵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历次《职工工资调整审批表》,⑶本人《身份证》。统筹范围以外的职工调入,还需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并按国家规定转入个人帐户基金。

2、申报缴费基数。需要携带的材料:⑴《职工调整工资(离退休费)审批表》、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⑵《干部(工人)退休审批表》、《离(退)休费调整审批表》。 

3、转移保险关系。需要携带的材料:⑴《职工调动介绍信》,⑵《工资转移证》。

 

五、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承办,咨询电话:7214136。

1、办理投保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征缴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经稽核窗口审核后,发放《缴费证》。

2、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缴费证》和《身份证》,经审核后发放《领取证》。

3、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凭需要携带的材料:《缴费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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