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退)保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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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顾爱华 文章来源:阜宁县农保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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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填写领〈退 〉 保申请单。由征缴窗口初步确定领 ( 退 ) 保资格 ,并填写领〈退 〉 保申请单。
第二条 审核领取资格。由稽核窗口对领取养老金申报名单 , 《缴费证》、缴费记录卡进行审核,确定领〈退〉保人员 ; 领取年龄一般为年满60周岁,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退保范围仅限于投保人死亡,受益人必须出具火化单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第三条 核算领取标准。由结算窗口为具备领取资格 的保险并象,依据其缴费证、缴费记录卡核算养老金 ( 退保金)领取标准,并填写拨付清单、《领取证》。
第四条 审核拔付清单、发放《领取证》。由稽核窗口稽核拨付金额,填写发放汇总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签章 , 交财务部门复核、签章,并发放《领取证》。
第五条 拨付养老金,开付款凭证。由拨付窗口复核有关凭证,确定拨付方式,开出付款凭证,付款凭证一武三联,一联交业务、一联交乡镇、一联留存。并根据发放汇总表、支票带款或银行结算回单、付
款凭证等记帐。
第六条 将付款凭证一联、《领取证》、发放记录卡送至乡镇经办机构。县中心直接发放养老金(退保金 )的,保险对象在发放记录卡和发放明细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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