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王书记在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了“奋战四年全面达小康,争先苏北跃进前八强,为阜宁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而努力奋斗”的报告,要求紧紧把握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两条主线,全力突破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新农村等五大工作重点,把关注民生作为十分重要的目标提了出来,作为分管就业工作的我,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做好新时期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有利于改善民生。过去一年,为了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我们按照“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合同用工、待遇留人”的思路,坚持“招、培、引”三措并举,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和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全县各类企业新招工人10623人次,其中从外省引进劳动力2147人。但目前仍然有53家企业缺工达5000余人,影响了部分企业的投产达效。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县委王书记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劳动力要素供给,想方设法帮助规模骨干企业和重大技改项目解决用工难题,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1、政策倾斜,加大企业用工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服务县内企业用工。一是对职业中介组织向县内企业输送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人均标准不低于4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二是对定点培训机构向县内企业输送学员以及和定报企业共同组织新工人岗前培训的,给予人均300-500元的培训补贴;三是对定点培训机构从外地招收学员并向县内企业输送以及定报企业直接引进外来劳动力并组织岗前培训的,给予人均不低于300元的外来劳动力培训补贴;四是对企业吸纳“4050”人员、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单位工资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强化培训,储备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一是扶持发展培训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创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凡是师资、设备、场地、注册资金等条件基本具备的,都及时颁发《办学许可证》,重点扶持办学地点在农村、专业设置与县内企业对口的培训机构。成立县外来劳动力培训服务中心,编印外来劳动力培训通用读本,扎实开展包括城乡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在内的技能培训,服务企业用工。二是组织校企用工服务对接。运用行政管理职能和培训补贴杠杆,引导培训机构在继续开展纺织服装、机械、化工、建筑等传统培训的基础上,围绕新上项目和重大技改扩能项目的用工需要,实现培训专业与县内企业对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对本地暂不具备开办条件的,组织用人单位与市高级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委托培训,储备高技能人才。三是加大培训补贴力度。为技校培训学员提供生活费,为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民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引导“两后”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覆盖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县每个农民家庭至少有1人接受培训。四是走出去办学。拿出一部分外来劳动力培训补贴,到外省组织联合办班,学员培训后直接输入到县内企业就业。
3、搭建平台,拓宽企业用工的服务渠道。一是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镇、村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普查和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数据库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面向用工单位、培训机构、中介组织和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服务。利用今年春节前后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2008年新春服务企业用工·帮助群众就业‘牵手行动’”,汇集企业招工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广播等媒体广泛发布,在每个社区和行政村办公场所进行张贴,到火车站、汽车站等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的人流密集处集中发放,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将企业招工信息送到每个求职人员手中。二是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载体。发挥县劳动力市场的作用,积极介绍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进入县内企业求职应聘,做到每天有信息、每周有集市、每月有专场、每季有活动,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周到、有效地服务。正月初五,联合县人事局和县残联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召开2008新春大型招聘洽谈会,组织1500名求职人员和53家缺工企业直接洽谈。三是畅通劳务输入通道。有计划地邀请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和培训机构来阜考察,通过提供中介和培训补贴,扩大与外省劳务交流合作。像成立招商小分队一样成立招工服务小分队,及时为县内企业采集劳动力资源信息,定期组织县内企业赴省外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引导外地务工人员通过“亲带亲,邻带邻”方式动员亲朋好友来我县工作,帮助企业引进紧缺的劳动力。四是动员输出人员返乡就业。认真实施“千鸟归林”工程,发挥驻外劳务机构作用,在上海、苏州等地召开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恳谈会,动员在外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或就业。
4、注重协调,营造企业用工的良好氛围。一是落实规模企业联络员制度。局系统股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1个企业(项目),登门了解用工需求,指导企业制订中长期招工方案,帮助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在劳动力资源供给、交流平台、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二是建立劳动力价位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劳动力市场调查,及时向企业通报劳动力价位,指导企业确定合理的工资福利标准。督促企业遵守工作时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导企业放宽年龄、性别等用工条件。三是协助企业处理劳资矛盾。综合运用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行政执法手段,规范劳动关系。督促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完善企业家协会、工会组织、政府部门三方协商机制。处理企业或职工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尽可能采取庭外调解的办法,为化解劳资矛盾、建设平安阜宁做出不懈努力。
今后四年,是我县实现“奋战四年全面达小康,争先苏北跃进前八强”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用工服务工作,坚持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适应,坚持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一致,努力做好党和政府要求做的、法律法规授权做的、部门职责应该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期盼做的、现实条件允许做的事。正如县委王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每天都有新要求,每天都有新激情,每天都有新作为,两步并作一步走,一天干成两天事。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