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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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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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儿童家长:
您好!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维护孩子的健康,营造孩子茁壮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是每位家长关注的重点,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县委、县政府为了防范和降低学生儿童疾病风险,保障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于今年8月出台《阜宁县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9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办,实行财政补贴与家庭缴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方式,覆盖范围广,共济能力强,能有效缓解学生因疾病给其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为学生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目前,新学年(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参保事宜告知如下:
参保对象:在县城(含阜城镇、开发区)范围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学生;户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未成年人。
缴费标准: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残疾的中小学生儿童,家庭每人每年缴纳10元,财政补助60元;其他中小学生儿童,家庭每人每年缴纳30元,财政补助40元。
办理程序:请您填写好《阜宁县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回执》、保费、一张一寸彩照一起交给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低保、特困家庭和重残的学生儿童另需携带低保证、特困证、二级以上残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学生儿童家庭出小头、政府财政贴大头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待遇高,15万元以内按比例给予补偿,一年内医药费补偿最高可达11.8万元,特殊群体还可享受最高0.5万元的医疗救助,能够有效化解学生儿童家庭的疾病风险,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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