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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4年度医疗保险先进定点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
关于表彰2004年度医疗保险先进定点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作者:医疗科  文章来源:医疗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30
    

 

                 阜劳社[2005]33号       签发:张杰林

 

 

关于表彰2004年度

医疗保险先进定点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我县2004年度医疗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根据日常检查、年度考核情况,我局对各定点单位2004年度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经研究决定:对8家先进定点单位、1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各定点单位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履行《服务协议》,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先进单位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阜城卫生院

芦蒲卫生院     东沟卫生院      九鼎阜宁大药房

鹤龙堂药店     长寿大药房

二、先进个人

  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马小燕 县中医院副院长

孙中东 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秦德秀 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崔梅梅 县中医院医保办主任

朱保佳 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孙善松 县人民医院功能科主任

朱国虎 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副主任

侯正权 县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张翼凯 九鼎药业公司副总经理

张永涛 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师

李成学 罗桥卫生院院长

金蔚如 板湖卫生院院长

沈庭高 陈集卫生院医保专管员

李德华 沟墩卫生院医保专管员

  霞 九鼎药业公司医保专柜营业员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医疗保险录入:cr    责任编辑: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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