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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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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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办发〔2008〕81号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度学生儿童
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阜城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建立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学生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阜宁县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阜政发〔2007〕67号)文件精神,我县已于2007年8月在县城范围内启动了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数已达36400人,有400多名学生儿童享受了住院补偿待遇,补偿金额达210万元;有11名学生儿童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享受医疗救助4.8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社会反响良好。为让这项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县政府批准,今年我县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在原县城各学校、托幼机构基础上扩大到各县属中学。为做好扩面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加强引导,提高学生儿童家长的认识和参保积极性
做好宣传工作,是引导学生儿童参保的关键性措施。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居委会)、学校,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详细宣传《阜宁县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主要内容,将这项政策传达到每位家长、每位学生儿童,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建立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学生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实实在在的惠民行动,也是实现全民医保的必然要求。同时,结合已享受待遇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提高学生儿童家长的参保积极性。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阜城镇和县开发区要共同配合,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要将统筹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县卫生局要组织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为参保学生儿童提供优质卫生医疗服务;各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居委会)在做好宣传发动、保费收取、票证发放、登记造册(电子文档)、基金解缴等工作的同时,还要配合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调查及有关后续服务工作。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建立参保学生儿童台账和有关证卡制作工作,并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参保学生儿童9月1日起享受到医保待遇。
三、周密计划,加强督查,按时保质完成扩面任务
今年的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时间紧迫,政策性强,各有关镇区、部门要超前计划,统筹安排。各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尽早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从7月1日起收取下年度未成年人家庭所缴保险费,8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及保险费报送县医保经办机构;各相关的学校、托幼机构要利用学生秋学期开学报名的契机,突击1个月,确保在9月底完成扩面工作任务。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早印制宣传材料,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各项业务规范操作。阜城镇、县开发区、县教育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对各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推进,确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保险 扩面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 |
| 医疗保险录入:cr 责任编辑: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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