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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           
扬州新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7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行政策扶持。政策规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超过50人的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10%%以上,即可登记注册,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对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仍由原单位缴纳,同时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
优惠政策;简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手续;降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反担保门槛,对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经所在社区、街道推荐,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取消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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