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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进一步放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泰州市进一步放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省劳动保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1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为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出台《泰州市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补充办法》,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办法》规定,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过创业培训后,其创业项目经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的,取消反担
保;符合泰政办发[2004]47号文件规定的实行见习培训并新办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第三人反担保对象由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部省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科室工作人员,扩大到市、区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科室工作人员;对第一次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信誉较好,并按时还款的,确因经营需要,可再享受一次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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